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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ong Trust资产的定义是有争议的! Zong Fuli:不仅是

8月1日,在香港听到了对宗家庭受托人的需求,其中包括高达21亿美元的资产。 香港高级法院揭示的一个控制分析发现的21世纪业务记者,双方之间的中心争端在于置信资产范围的定义。 Zong Fuli说:值得信赖的资产不是21亿美元,只有“固定董事的利益”。 该判决显示,被告宗赫利的部分引用了2024年2月2日签署的律师权力的第3条。 在他的司法回应中,他说,他被强调说:“看来原告错误地认为董事也应该是信托基金规定的一部分。” Zong Qinghou和Zong Fuli于2024年2月2日签署的公证权力 根据裁决,“公证权力”的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。 Primero,Zong Fuli拥有JIA的资产N Hao Ventures Limited(公司的注册股东是Zong Fuli,Zong Qinghou是唯一的董事)。其次,Zong Qinghou Commissiona Zong Fuli是创始人,并在国外建立了三个信托:Zong Jichang,Zong Jieli和Zong Jisheng(称为“ Zong Family Trust”),以阐明受益人的中心条款,信托的利益以及资产管理和分配资产的规则和分配。 Zong Fuli说:享受参加信托结构安排的权利 宗·富里(Zong Fuli)还辩称,这三名原告不应将其视为只有执行义务的参与者,也不应争辩说他们对高海上信心文件的条款有声音。 作为回应,他引用了与原告签署的“公证权力”(ii)的第5和第6节,并指出第5节在从高海上的管理员过渡到公关期间确定凯利威尔成为“行政长股东”Ivate Trust Company。她强调,这意味着她有权参加可信赖的结构协议。 Zong Fuli,Zong Jicang,Zong Jieli,Zong J,2024年3月14日,他签署了公证人 Zong Fuli提到的公证权实际上是他在2024年3月14日由Zong Jicang,Zong Jieli和Zong Jisheng签署的协议(即,在Zong Qing死后)。多方协议旨在重申建立信心的核心问题。 中央胡利还说,两个派系之间的差异将导致辩论与谈判之间的差异,从而避免签署必要文件以在国外建立信心。换句话说,钟·霍利(Zhong Huli)说,他没有表明他不是根据公证权力和协议是故意的,而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或遗漏(违反公证权的第7条)来避免建立对高海上的信心,而是原告建立信心跳上武器。 原告和被告对信任范围的这种定义都有不同的看法。 8月1日,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了原告Zong Jicang,Zong Jieli和Zong Jishengfang的申请人保留请求,对汇丰银行帐户资产施加了限制(约18亿美元)。 禁令命令一直持续到杭州中级法院与Zhijiang上级法院之间索赔的最终决定为止,该家庭对包括大量资产在内的家庭的需求仍在进行中。 (文章的来源:21世纪的《商业先驱》) 官方NINA Finance帐户 24-最新信息和财务视频的流离失所以及SCANR QR码跟随更多粉丝(Sinafinance)